本公司經理之永豐永豐、永豐中小、永豐高科技、永豐領航科技等四檔基金受益憑證終止櫃檯買賣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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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1

一、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8年6月13日證櫃交字第10800056333號函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經理之永豐永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受益憑證代號: T2501Y)、永豐中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受益憑證代號:T2506Y)、永豐高科技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受益憑證代號:T2503Y)、永豐領航科技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受益憑證代號:T2520Y)等四檔基金受益憑證,自108年6月28日起,終止前述四檔基金受益憑證之櫃檯買賣契約,並終止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三、前述四檔基金受益憑證終止櫃檯買賣契約後,投資人可向證券經紀商申請將其證券帳戶中之基金受益憑證撥轉至本公司登錄專戶,撥轉完成後即可向本公司提出買回請求。倘投資人尚未與本公司完成開戶者,則須與本公司進行開戶程序後,即可辦理買回申請。

四、造市商於終止交易前,仍負連續報價及成交義務。

五、四檔基金公開說明書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及本公司網站(http://sitc.sinopac.com)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