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基金運作流程與獲利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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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基金運作流程
談到共同基金,許多人會聯想到過去的地下投資公司。地下投資公司的組成及運作除了於法無據外,與共同基金最大的不同是經理與保管並未分開,導致資金的運用不透明,投資人缺乏保障。

共同基金的組成及運作是建立在「經理與保管分開」的基礎上,基金經理公司只負責基金的管理與操作,下達投資買賣的決策,但本身並不經手基金的財產保管。 保管機構負責保管並依經理公司之指示處分基金的資產,基金的資產在保管機構內的帳戶是獨立的,若經理公司或保管機構因經營不善而倒閉,債權人是沒有權利動用這筆資產的。

在這種設計之下,投資人的錢是存放於保管機構的獨立帳戶內,基金經理公司則提供基金買賣及有關的資訊服務,基金經理公司在募集資金時,通常是由公司本身和承銷機構募集,至於基金的操作則交由基金經理人負責。基金的操作情形會在季報和年報中揭露,報紙也會刊登有關淨值、持股比率等的資訊,提供給投資人 參考。證期會對基金經理公司及保管銀行負有監督管理的責任,同時會計師也會對基金經理公司和保管銀行的財務報表定期進行查核的工作。因此在如此嚴密的控管 制度下,投資人是受到相當保障的。

共同基金獲利來源
投資人投資共同基金的獲利來源有二,一為投資人申購及買回基金的差價,另一為每年分配的收益。投資共同基金獲利與所選擇的基金類型有些許關連,所選 擇基金的類型愈偏積極成長型,風險愈高,報酬率可能比較高,其獲利來源則以資本利得為主;相對的,若所選擇的基金類型著重固定收益,獲利來源則以利息所得為主,風險略低。各基金本身之獲利來源主要有四類:

(一)資本利得
基金資產投資於上市或上櫃公司的股票,買賣價差所產生的利得,即為資本利得,是共同基金的主要獲利來源。

(二)股利(息)收入
共同基金投資於上市或上櫃公司,於每年所配發之股票股利或現金股息。目前各信多將股利(息)收入直接計入基金淨值,故不另行向投資人配息。

(三)利息收入

由於開放式共同基金必須隨時應付投資人之贖回,一般都會保留部份資產於銀行存款或短期票券,因而產生的利息收入。

(四)匯差收益
有些共同基金投資國外股市,或以台幣計價,或以美元計價。每日基金淨值除反應資本利得與利息收入外,尚包含當日匯率換算的價差所造成的收益或損失。 共同基金投資所得之現金股利、利息、

已實現盈餘配股之股票股利面額、收益平準金、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及本 基金應負擔之各項成本費用後,為可分配收益。上述分配項目每個基金略有不同,詳細規定請參考各基金公開說明書之記載,投資人在投資共同基金前應向基金公司 索取並詳閱該基金公開說明書以明瞭自己的權益。

資料參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